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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精神,为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建立体系开放、标准统一、认定规范、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确保教师质量;通过定期注册,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体系,拓宽教师来源,规范认定工作,创新管理制度,推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三、主要原则
1. 系统设计,统筹规划。统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考试管理、资格认定等主要环节,系统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2. 坚持标准,稳步实施。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组织考试,全省参与,共同推进。在国家定期注册制度框架下,在常州市先行试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条件成熟后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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