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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4年6月27日登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各阶段通知详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2、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70%;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岗位的考生,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以课堂教学(试教)方式进行考核,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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