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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申请人应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请勿“在线打印” 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申请表上不另贴照片。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9.申请人应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并将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单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门,各二级单位将原件核对无误后,全部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10.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进行,并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思想鉴定表》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11.各二级单位收集所有申请人材料后,填写汇总表,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现场确认。

四、材料报送确认

1.材料统一报送截止时间10月16日 (此项工作由各二级单统一负责);

2.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学校江宁校区德馨楼A213室);

3.各单位应将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A4纸)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原件不须提供);

注:

(1)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非师范专业或师范类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3)申请表一式二份,必须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4)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照片图像必须清晰,由专业照相馆拍摄、冲印。不得使用艺术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头贴,照片底部可不需要身份证号。

(5)其它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联系人:史诚,联系电话:025-86869128。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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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申请表请在系统中用PDF格式A3导出)

附件3: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附件4:各单位汇总表

附件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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