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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9月中旬开始,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中:

1.高等学校附属医院拟聘教师职务的临床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须承担列入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已取得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2.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教师资格条件是法定条件,包括公民身份条件、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1.公民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任职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是在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附属医院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必须是在教学一线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并且已聘任或拟聘任教学职务的临床教师,申请者要具备中级及其以上医疗职称。申请者材料须经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并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出具任课证明。

5.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具体测试办法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执行(见附件1)。各学(附)院须严格执行测试标准,于10月10日前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2)参加省教育厅委托高校师培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获得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符合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者,申报教师资格需填写免试申请表,经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免修。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50周岁以上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参加普通话测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合格,各附属医院人员可在本院体检。体检执行标准根据《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 [2002] 59 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26日期间每个工作日7:00—24: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注意:不能从“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可选择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一般应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附属医院人员要写明医院所属高等学校;“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上传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若不点击“提交”,直接按“退出”,则不能成功注册申报。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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