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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促成双方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会前提出理事会议程建议,会后与南京工业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共同整理《会议纪要》,并提交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4、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人事、财务等管理,对中方资金年度需求和使用提出建议。
5、与外方院长共同开展汉语教学需求调研、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师资培训和教材状况调查研究等,根据需要兼任部分汉语教学任务。协调外方保证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6、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联系和交流,积极开展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并组织落实。
7、负责具体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南京工业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培养本土汉语教师队伍。
8、与我驻外使(领)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报告重大事项,争取支持和帮助。
9、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或院系开展师生交流、来华留学生招生、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大学文化日等活动。
10、离任前一个月,须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南京工业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提交离任报告,与继任院长在孔子学院当面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时间为3周。同时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南京工业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外方院长和继任院长提交移交工作的书面报告。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1、采用个人报名的形式,真实、完整填写并打印一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报名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karenjm@njtech.edu.cn,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应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原件寄送南京工业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地址:南京工业大 学海外教育学院明德楼220室,邮编:211826,电话:025-58139312)联系人:金敏
个人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5日。
2、资格审查:我校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孔子学院中方院长资格审查小组参照本条例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3、专家面试:孔子学院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4、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上报推荐:我校将综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最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6、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考核及培训:中方院长候选人必须参加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中方院长选拔考试及面试。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结业考核。培训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推荐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
(原标题:南京工业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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