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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考社〔2012〕20号文件要求,2013年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定于2013年2月23日举行。
一、两科具体考试时间
2013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教育学考试,下午2:00—4:00教育心理学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8日—10日。
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及地址:
县(区)教育局 | 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清河区教育局 | 清河区西安路116号 | 0517-83601160 |
清浦区教育局 | 淮安市延安西路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301室 | 0517-83516352 |
淮阴区教育局 | 淮阴区承德北路528号 | 0517-84936311 |
楚州区教育局 | 淮安区永怀路6号 | 0517-85936192 |
涟水县教育局 | 涟水县红日路与海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 0517-82380380 |
洪泽县教育局 | 洪泽县东七街16号 | 0517-87230383 |
金湖县教育局 | 金湖县黎城镇建设西路2号 | 0517-86907240 |
盱眙县教育局 | 盱眙县盱城镇洪武大道37号 | 0517-88239092 |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2.现场填写一份报名申请表;
3.应缴报考费:32元/科;
4.交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
四、其他事项
1.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2. 2013年3月20日前通过168声讯电话(16883855)向社会公布考生的成绩,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凡需核查分数的考生,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各市提出申请。各市汇总后上报,考试院将在两天内给予答复,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工作。
4.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考试用书公布如下: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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