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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在徐各高校、高职校、中专校,各民办学校,市人保局技工教学教研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启动。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精神,现就我市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权限及报名办法:

1、五县(市)及贾汪区受理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报名,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受理辖区内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徐州经济开发区内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鼓楼区受理,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由沛县教育局受理),铜山区受理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初中及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初中教师资格报名,市教育局受理全市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

2、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3、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报名办法:按户籍所在地根据受理权限直接到相应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报名。

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名办法: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可直接到市教育局报名;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先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由县(市)区汇总后再报市教育局。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发布公告、宣传布置:市教育局2011年11月底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认定公告,公布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要在近日内做好本地、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2011年12月10—11日市县两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各自权限面向社会开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

3、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报人员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 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指定报名点确认。

6、体格检查:体检时间为2012年4月下旬(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另行安排),具体日期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自定。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2012年5月上旬考试。

8、评审:本次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时间在2012年5月下旬。

9、颁证:2012年6月20日前,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0、总结上报: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2年7月初,将本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信息和完成本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16—83711218,邮箱:rcjl@xze.cn。

三、工作依据及参照文件

1、跨学科考试的申报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中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补修专业课程的通知》(徐教人〔2008〕7号)执行;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方法与要求,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暂行)》执行;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执行;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 苏财综〔2007〕41号)执行;

5、网络认定、管理及信息报送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秋季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8〕10号)执行。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即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www.xze.cn)及徐州教师资格网(xzjszg.xze.cn)上,请及时浏览。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操作,确保各环节工作不出差错,顺利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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