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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3日08: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泗洪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寸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布。
5.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中国泗洪、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县教育网公布通知为准,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6.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布的面试公告。
7.面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说课。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现“三支一扶”人员优先。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八)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29608(县人社局);
0527-8623593686308096(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监督电话:0527-80829613(县人社局监察室);0527-86228940(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泗洪县2014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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