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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会同镇党委、政府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照常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新聘的人员在用人单位的服务期限至少为8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
武进区教育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376。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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