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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的通知》(苏教师[2002]10号)精神和《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下半年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相关人员进行体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符合相关政策和申报条件,可以在武进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已网上报名并已通过现场确认受理材料的所有申请人员。
二、体检地点
武进人民医院南院(地址:武进区滆湖东路85号;联系电话:88060258)。
三、体检时间与安排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时间:10月15日—10月19日, 上午7:30—9:30,按教师资格种类,具体安排如下:
四、体检项目
1.临床:内科、外科、眼科、五官科、口腔科、测血压;
2.心电图;
3.肝功能;
4.空腹血糖;
5.肾功能;
6. X光胸透;
7.B超。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未婚人员还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等检查项目;已婚人员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道假丝酵母菌等检查项目。
五、体检要求
(一)准备工作
1.带好身份证原件。
2.带好《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2,网上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体检表上填写好姓名、性别、年龄、婚否、民族、籍贯、现住所、联系电话、既往病史等相关栏目,并粘贴好照片,同时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体检序号处填写报名号。
3.体检费:认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费160元;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体检费200元;
4.体检当日空腹。
(二)体检程序
1.体检报到: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须凭身份证及《体检表》先到“体检报到处”办理审核、缴费手续后方可体检。届时,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将审核材料、验证身份,盖章,同时发放早餐券。
2.各项目体检:体检人员听从医院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可灵活机动完成体检项目,先在人少的体检项目处体检,直至做完所有体检项目。
3.上交体检表:全部体检项目结束后把《体检表》留在体检中心交表处,自行带回无效。因生理周期不能进行妇科检查的,请把体检表格留在体检中心,待恢复正常后立即补检。
4.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申请人无需到体检医院取回体检表,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医院取回并放入申请人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中。
注意:体检个别项目需复检人员由医院三天内电话通知。体检合格和不合格者不再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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