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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时间、科目和实施办法

(一)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以网站发布通知形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学校人事处网址:http://rsc.nua.edu.cn)。应聘人员应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 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考核按照南京艺术学院制定的办法进行,考核组 成员由学校负责组织,以南京艺术学院通知为准。

(二)考核程序

1、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 分,合格线为60分。在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不足3 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任教师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 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教育厅、南京艺术学院 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 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艺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498460

联 系 人: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艺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25-83498319

联 系 人:齐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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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南京艺术学院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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