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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安排
   我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按照准备申请、网上申请报名、现场受理、审查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进行。  
   (一)准备申请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4月1日前):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南京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常见问题解答,全面了解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理流程和申请办法;
   2.非师范教育类毕业学历等有关人员取得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证;
    3.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取得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合格证书或单科成绩合格证明(课程目录见南京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申报”栏目中的“常见问题解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  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在南京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申报”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准备其他申请材料(见南京教育信息网“教师资格申报”栏目)
   (二)申请报名阶段(2013年3月21日—3月31日):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2013年3月21日—3月31日登录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www.nje.cn/jszg,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并务请于2013年4月5日—7日上网查询审核结果,下载“现场受理通知”。按“现场受理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前往规定地点递交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三)现场确认、受理阶段(2013年4月8日—10日):
南京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受理地点:中山南路388号二楼,现场受理时间:2013年4月8日—10日;
   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受理地点:鼓楼区三步二桥6号;
   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受理地点:如意里20号;
   白下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场受理地点:小火瓦巷48村8号(白下电大)。
   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教育局现场受理时间:2013年4月9日—10日(具体时间详见“现场受理通知”)。
   (四)审查认定阶段(2013年4月下旬—5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现场受理材料凭证回执单”)
   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所有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并对有关受理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五)证书发放阶段(2013年5月20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及审查认定人员的领证事项(详见“南京市教师资格申请简易流程”)。
   二、申请报名要求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按申请资格的类型到南京市教育局或相关区教育局集体报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信息;  其他申请人均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信息。
   2013年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上网填报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相互融通,无须重复申请。申请学科应在市教育局公布的学科目录中选择一个填报。
   2.经协商,已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填报报名信息的教师资格申请人,无须在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  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报名信息,三个网站的报名信息通用。
   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详见“南京自考成招信息网”(www.njzk.net)。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师资格申请人当年年龄不满50周岁的,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在取得经省级普通话测试中心验印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申请报名。
   各区县普通话测试站负责普通话培训工作,南京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接收全市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南京普通话培训测试网”网址:http://www.pthcs.com)。
   五、体检
   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为南京市第一医院(地址:秦淮区长乐路68号)8号楼一楼,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7:30—10:30,联系电话:87726301、8772630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2013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申请不予受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
   南京市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的申请材料目录等内容,详见 “南京教育信息网”,网址:www.nje.cn/jszg。


            南京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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