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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2月9日 (周一)下午13: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2月10日(周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5年2月20日 (周五)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和学校网站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5年2月27日 (周五)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两部分。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逻辑思维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说课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学科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 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和说课面试各占5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 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 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 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 减免考试费。

招聘录用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并在吴中教育网站(www.wxedu.net)和学校网站(www.wzzjzxx.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学校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 话:0512-65641107。

咨询电话:0512-6525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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