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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2015年7月31日前考生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则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六、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关系,终止聘用合同。

七、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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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教育信息网:www.yxedu.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xlss.gov.cn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 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原标题: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2015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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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普通高校研究生岗位表.doc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