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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其他情况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学科及专业要求(附件3)、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附件4)。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至2015年 8 月 11 日下午16:00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先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相关材料请发送至邮箱:xzjyjzzc@163.com,发送主题请以“应聘学校+学科+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 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 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 料。
(3)提供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 8 月 18日上午9:00-11:30,应聘本人带齐所有应聘材料原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地点
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E103房间,市区乘66路、91路、606路、609路到宣武市场南门下即到。
(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100元,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
(四)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已贴好照片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及后学历均需提供);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位及后学位均需提供);
5.在职应聘者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应聘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博士生、书法专业硕士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报到证;
8.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10.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证明。
(五)诚信承诺
报名所需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同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1),如有虚报,带来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徐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按不少于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定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形式主要为课堂教学或组织活动、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后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徐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标准体检合格,并由用 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同一学校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徐州教育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 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 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教育局认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未 就业的硕士、博士试用期为6个月,在职优秀教师等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予以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个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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