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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核。面试前,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岗位代码1、2的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岗位代码3、4的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
(六)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和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 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 系。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886802(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831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886709(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16619(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原标题:盐城交通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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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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