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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人才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直教育系统于近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8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8. 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
(1) 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9.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1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7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14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20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市教育局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6月11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镇江市教育局对照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的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内容为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应聘残疾人岗位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应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等证件。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5: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等。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3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试题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者须缴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残疾人岗位的残疾情形,按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开展选岗工作,选岗结束后,开展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
七、其他
1.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工作日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16342;0511-88916341(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
工作日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工作日监督电话: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本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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