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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适应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9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涟水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与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签订过《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乡村定向师范生。
3.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涟水县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用A4纸正反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9级涟水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如取得多个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的,仅提供与“协议”培养岗位相应学段的成绩;同一学段取得多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的,由考生提供一次成绩)。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二)笔试
笔试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范围: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面试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计算综合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40%+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教师资格笔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岗位代码为01-03、05-15岗位的,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果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有关协议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涟水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0517-8238038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7-82399098
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779
本公告由涟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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