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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对2023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地点:宝应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宝应县叶挺路78号)。

二、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1张。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除上述材料外,请考生下载打印《2023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个人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

2023年6月21日下午18: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

经复审,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附件:

2023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选报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023年4月宝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个人承诺书.doc

个人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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