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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44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任教经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 不限户籍。

5.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 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8.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三、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从未就业(未缴纳过养老金)。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其中: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2023年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从未就业的人员(未缴纳过养老金)。同时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如未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 本公告中的具有幼儿园任教经历的教师是指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有任教经历的教师(须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报名人员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 录用后因工作需要须服从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5. 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9:00-11:30,13:00-16:00。

2.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 报名地点:

地点:无锡经开区教育局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339号北门旁(可乘坐地铁一号线至文化宫站)。

4. 报名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5. 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

6.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等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不得报名。

7. 报名后通过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名单另行通知。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 第一阶段: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笔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2. 第二阶段: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无锡经开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体检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1. 录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同类人员的薪资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个人缴纳险金部分及单位缴纳险金部分等。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2.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信息发布和报名咨询

相关公告信息通过“无锡经开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00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0510-80580582

无锡经开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2.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查看“无锡经开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公告,因未及时查看造成错过考核时间、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等情况,无法参加考核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本公告由无锡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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