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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现将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期两天,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建湖县教育局南楼219会议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联系电话:0515-86232117)。

三、复审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表》(粘贴2寸照片)。请考生务必提前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学位证书查询网址为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2022年毕业生协议书应为空白);

2.“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206、207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工作经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明材料。报考209、210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及以上证书。

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面试有关事项

凡通过资格复审且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请于7月31日上午6:30前凭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到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报到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教、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采取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幼教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扫场所码,复审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能提供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签署《建湖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附件1: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拟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附件2:建湖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暨应聘人员承诺书.pdf

附件3: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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