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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公共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4629日上午

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区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A.说课;B. 专业技能展示。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考生总成绩在清浦区人社局网站、清浦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在编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在职未在编教师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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