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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错过了认定的学员们也是不用担心的,认定有效期是3年,在认定有效期内都是可以认定的。已经认定准备去公立学校就职的学员们也不用担心哦,欣瑞教育有为你们考虑到编制备考的问题,我们有面授网校两种授课方式不管您有时间学习的在校生或者没有很多时间学习的社会人员都可以在欣瑞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上课方式。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APP大量题库在手,让你考试胸有成竹。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南京市户籍人员,人事关系在南京(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并由聘用单位为其 缴纳社保)的人员,以及在宁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但只能在一地申 请)。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总体安排

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按照准备申请、网上申请报名、现场确认、教学测试、体格检查、审查认定、证书发放等阶段进行。

南京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 话:84455501,83639920;鼓楼区教育局负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83230035;玄武区教育局负责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 作,咨询电话:84550138;秦淮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52650617。

(一)准备申请阶段(2016年1月29日—2016年4月5日)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南京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问题解读,全面了解我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办理流 程和申请办法,并准备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详见南京教育信息网“南京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栏目中的“教师资格申请流程”,网 址:http://jszg.nje.cn)。

(二)申请报名阶段(2016年4月6日—20日)

国考合格人员和依照我省过渡政策进行认定的申请人在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不同入口进行网上申报(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请学科应为 我省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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