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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定于2017年5月5日进行,请通过现场确认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7年5月5日上午8:0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后)准时到南通市通州区北山饭店新大楼门前集中。
1.当日早上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进清淡饮食,勿饮酒及进高脂餐,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2.《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为幼儿园类和非幼儿园类,请注意区别,此表在下面下载,请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请在“体检表”上贴好照片(应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须与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照片同一底版),同时填写“体检表”右上角的“体检号”——与网报生成的报名号一致,“既往病史”及以上栏目的内容用黑色钢笔如实填写,如隐瞒病情或不如实填写、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
3.体检时,请先在规定地点凭身份证签到缴费(体检费由医院按标准收取,幼儿园类305元,非幼儿园类235元<为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请提前准备好相应费用>)、然后自觉排队。体检过程中,请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离队,否则责任自负。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体检中心前台。
4.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5.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和认定申请,责任自负;凡初检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医院电话通知本人,请申请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复检者视作放弃申请。
咨询电话:13912422732(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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