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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操作尝试法,这是根据纲要中所提出的“幼儿是在自由观察、积极探索中进行学习的。”而采用的。运用在引导幼儿学习掌握节奏型的环节。教师将节奏 型的图片提供给幼儿,(操作演示教具)孩子们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探索,通过看看说说、拍拍打打,引导幼儿看懂节奏谱并能用运用身体乐器进行节奏练习。这种 教学方法最突出的优势就在于它的灵活性,注重了幼儿的个别差异,突出了新纲要的精神,让幼儿在宽松自由的氛围里自主的学习,让教师真正成为了幼儿在学习活 动中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师生之间保持一种积极的互动状态。

第二种是感受体验法,就是引导幼儿运用听觉、视觉、运动觉等感观,不断地感受乐曲及其节奏。这是因为幼儿的年龄

特点所决定的,4至6岁幼儿肌肉的协调能力发展了,孩子们更有兴趣去进行节奏活动中空间与动作的体验。幼儿通过亲身地去感受体验才能真正理解乐曲的节 奏与性质。首先我引导幼儿充分运用听觉,激发幼儿展开想象去感受体验乐曲的性质。其次,引导幼儿运用运动觉、视觉和听觉进行节奏的感知。我将每种乐器都配 上相应的身体动作:大鼓--跺脚、串铃--拍手、铃鼓--拍腿、碰铃--拍肩、园舞板--拍头。(边出示教具边讲解)这种身体运用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律动, 让幼儿易于理解接受。最后,在集体分声部演奏时,引导幼儿充分感受集体演奏的效果,体会到集体演奏的和谐与快乐。从而增强了幼儿集体荣誉感,培养了合作精 神。

第三种是启发联想法,因为音乐本身就给人以美的享受,情感的陶冶,一首好的音乐作品会带给人无限的联想和想象。这首乐曲活泼愉快,虽然幼儿没有到过江 苏水乡,可是会令幼儿联想到其他令人兴奋愉快的事情。引导幼儿将这种愉快的情感体验,通过打击乐的形式表达出来,从而完成打击乐教学的任务之一“幼儿学习 用打击乐器来表达对某种情绪的尝试”。

这三种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交替使用,相互补充,使教学做到了动静交替。注意发挥了音乐作品的情感教育功能,重视了幼儿活动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和态度倾向。

三、学法指导

在教学活动中我努力地与幼儿之间建构一种积极的、有效的师生互动,达到充分调动幼儿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着重在引导幼儿学会进行探索性实践的学习方法中 进行了指导和帮助。首先,根据新纲要中“幼儿是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活动中主动学习和发展的”这一指导思想,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在开始欣赏乐曲的时候 借助于语言暗示“仔细听,你会想到哪些快乐的事?”创设一个安静的能使幼儿聚精会神的欣赏音乐的环境。在学习节奏型的演奏时,为幼儿创设了一个宽松的自由 的操作探索环境。其次,纲要中指出:音乐具有开放性、宽容性和自主性,在音乐活动中允许幼儿自由地参与,自由的发挥,因此,在活动中我充分给幼儿自由探索 的机会,请幼儿自选节奏型,自己选择用什么样的身体乐器,怎样来演奏,用什么样的速度来演奏等。由于节奏型较简单,幼儿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通过努力和探 索能从实践中得出正确的演奏方法和适宜的速度,完成教学的重点。另外,由于幼儿存在个别差异,给幼儿这样一个机会让他们能用自己的方法其尝试操作,并能观 察到别人的尝试结果,这样既能使每个幼儿在原有知识水平上得到提高,又能有利于幼儿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助于虚心的学习态度的养成。

总之,在学法指导中本着“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遵循了“幼儿是通过自由观察,积极探索进行学习的。”这一认知发展规律。为其今后独立思考、独立学习及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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