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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海内外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0名。在南京、武汉、长春设置考点,其中南京考点93人,武汉考点 65人,长春考点42人。本次引才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5届应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4.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之一学历可放宽到本科:①获得国家奖学金;②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③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④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且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⑤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获得过三等及以上奖学金。(高校名单详见附件4)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一批)岗位简介表》(附件1、2、3),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中的条件为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每个考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前一个考点已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不得报考剩余考点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站:https://zhaopin.wxeic.cn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等见下表:

考  点

流程时间

备  注

报名时间

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

具体考核地点等另行通知

申辩时间

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

考核时间

11月8日—11月11日(暂定)

报名时间

11月11日9:00—11月15日17:00

申辩时间

11月11日9:00—11月16日16:00

考核时间

11月22日—11月25日(暂定)

报名时间

11月25日9:00—11月29日17:00

申辩时间

11月25日9:00—11月30日16:00

考核时间

12月6日—12月9日(暂定)

无锡市教育局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4小时内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无锡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见岗位简介表。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要求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

(4)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选1篇最高水平的,非必须)、实习经历,高中奥赛获奖证书(如有请提供)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6)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岗位数,报考岗位如被取消,则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适岗综合评价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适岗综合评价。报名人员须提供纸质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复审人员核验后归还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一批)报名表》(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适岗综合评价通知书》、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者,需在报名网站上提交申请,无故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报考下一考点岗位。

3.适岗综合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综合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根据适岗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按1:5(招聘岗位数为1)或1:3(招聘岗位数大于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适岗综合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有关事项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前一个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在同等招聘条件下指标可顺延到下一个考点。请考生及时登录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合格人员须参加无锡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2周,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录用。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无锡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 录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无锡市教育局统筹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2. 岗位简介表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岗位简介表中未提及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入职后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没有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 对来锡体检的外地高校研究生,办理入职手续后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给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4. 符合无锡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学习成长基金、一次性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人才津补贴等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5. 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1830、0510-81821831;监督电话:0510-81827401;(仅限工作日9:00—17:00)。联系邮箱:wxjszg92@163.com。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公布。

附件:

1.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一批)岗位简介表(南京考点)

2.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一批)岗位简介表(武汉考点)

3.2025年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一批)岗位简介表(长春考点)

4.高校名单

5.无锡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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