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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2021年沛县补充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沛县教师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沛县歌风中学南门向西50米)。

四、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⑤《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⑦《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

⑧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单独按序装订。

五、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自备现金),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资格复审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人员名单、地点另行通知。有任何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六、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资格复审当天。资格复审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独自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资格复审入场前,应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资格复审入场时,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和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一)近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28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28天健康监测,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间6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和后续7天健康监测,资格复审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和“行程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28天(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28天(7天)健康监测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健康监测,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6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第2天、第4天、第7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资格复审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

沛县教育局    0516—896183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县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附件1:2021年沛县补充招聘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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