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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国家级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宿迁中心城市的组成部分,是宿迁市政策、资本、技术和人才高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是经开区的人事主管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是经开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资国有公司。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及组织宣传统战部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严格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qjkqrc.com/),点击“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试报名系统”窗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8月9日00:00—8月15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9日9:00—8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8月17日24:00

注: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内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通过本人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报名缴费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27-84333308。

(3)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准考证为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身份识别,面试环节也需要使用,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加小编微信66746005

2、资格初审方式

资格初审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8)联系。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12:00。

补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14:00—18: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http://www.sqjkqrc.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证明(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告)。

面试形式:基本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演课。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考察人员名单。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和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七)体检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拨付,参照经开区国有子公司同等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0527-88859080

宿迁经开区组织宣传统战部0527-88859912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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