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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面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市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县(市、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有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要求,并且在岗位表中明确成绩所占比例的,其合格分数线与上述要求一致。

4. 总成绩计算方法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77)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总成绩按统一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计算。

四、聘用

1. 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无笔试的岗位,加试决出名次;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市直体检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 公示。市直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各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 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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