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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A103室(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号)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专科生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徐州生源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笔试、面试均合格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或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应届师范生直接认定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把关工作。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说课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成绩70分,答辩30分(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50分,答辩20分,专业技能测试30分)。面试总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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