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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年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12〕22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7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至1999年5月1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要求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7年淮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或者《岗位表》收入的,经区人社部门和区教育局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含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限淮安市户籍或淮安市生源。

7、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8、岗位表中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要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他教育岗位具有相应学科本学段或高于本学段的基础教育教师资格。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区教育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5月8日9:00-5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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