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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 [2007]12号)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精神,泰州 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泰州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须满2年。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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